高速铁路,简称高铁,在不同国家、不同时代有不同规定。中国国家铁路局将高速铁路定义为:新建设计开行250公里/小时(含预留)及以上动车组列车、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200公里/小时的客运专线铁路。[1]
欧洲早期组织即国际铁路联盟,1962年将旧线改造时速达200公里、新建时速达250~300公里的铁路定为高铁;1985年日内瓦协议做出新规定:新建客货共线型高铁时速为250公里以上,新建客运专线型高铁时速为350公里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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